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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廳(FSA)

http://www.fsa.go.jp
總評分
89.0分
  • 成立時間:1998年
  • 機構類型:政府監管
  • 監管外匯:監管

糾錯建議

外匯監管提示

FSA官網資料查詢,日本金融廳(簡稱“FSA”)監管槓桿式外匯交易


受監管公司名單

詳細名單可點擊此連結下載:https://www.fsa.go.jp/en/regulated/licensed/index.html


機構簡介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介紹

金融廳是外匯保證金業務的主要監管部門,日本的金融監管實行的是混業監管,即由金融廳獨家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非金融機構進行全面監管。對外匯保證金業務機構的監管,主要包括定期檢查(半年或年終結算時等)、隨時檢查以及交易商每月末提供交易報告等形式。

金融廳是日本金融監管的最高行政部門。日本銀行的法定職能是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在法律上並不兼負銀行監管責任。但由於執行貨幣政策需要了解和把握金融業的運行狀況,因此,新《日本銀行法》第44條規定,日本銀行為行使其職能,有權與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簽訂檢查合約,並在合約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檢查。日本銀行可以透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對其經營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進行有效管理。

儘管金融廳與日本銀行的分工有所不同,檢查重點明顯不同,但銀行監管事實上變成了雙重監管。為了"各司其職"而又有交流合作,新《日本銀行法》第44條第3款規定,應金融廳長官的要求,日本銀行應向金融廳出示檢查結果並允許金融廳職員查閱相關資料。在實際工作中,金融廳和日本銀行的職員實際上經常互換訊息,形成相互配合的密切關系。此外,為了不加重被檢查金融機構的負擔,雙方通過協商機制協調對同一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日程安排。


組織架構

金融廳是由日本內閣府直屬管轄的,日本內閣府由日本總理府、經濟企劃廳、沖繩開發廳合併而形成。日本內閣府負責日本的經濟財政、科學技術、防災政事、沖繩以及北方政策、共生社會、國民生活、安全公共事務、政府宏觀政策、地方各級都、道、府、縣的制度的普及體制。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委任的金融大臣和副大臣是金融廳的最高負責人;金融廳長官、證券交易監視委員會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直接統領的。


金融廳長官共設有4個部門:

(1)審判官:擔任行政處罰的行政審判;

(2)總務企劃局:制定與實施金融廳的總體規劃和金融制度;

(3)檢查局:對地方各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4)監督局:對地方各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證券交易監視委員會事務所:主要負責對審查市場、證券分析、行政調查、公開懲罰、處罰事項進行核查

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負責對會計師考試的實施、監察負責人等相關事項進行核查等等。


監管職能

(1)規劃金融制度;

(2)對銀行、保險公司、金融商品交易所等市場相關人員進行檢查和監督;

(3)設置金融產品的市場交易規則;

(4)制定企業會計標準和其他債務相關的事項;

(5)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事務所;

(6)面向確立具有國際性協調功能的金融行政的國際機關,以及參與到兩國金融協議;

(7)監察金融商品市場規則的遵守狀況等


監管目標

金融廳的設立是為確保日本金融系統的穩定,又同時是保護存款人、保單持有人、有價證券等投資者利益以及促進金融便利化為目的的。


聯繫方式

電話: 81-(0)3-3506-6000

郵箱:equestion@fsa.go.jp

地址:The Central Common Government Offices No. 7, 3-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67 Japan

牌照申請

從事金融工具業務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由日本首相進行登記。


申請流程

申請從事金融工具業務的人員,必須首先向首相提交書面申請。打算從事I類金融工具業務的外國法人必須在日本指定一名代表人員(該代表須掌管所有辦公室或日本分公司的業務)。

1. 書面申請應包含:

(1)商號或名稱;

(2)法人資本額或出資總額;

(3)負責人姓名(如為外國法人的,包括日本辦事處代表人員);

(4)雇員姓名;

(5)從事業務類別;

(6)總部名稱和地址,以及其他辦事處;

(7)其他業務類型,如有;

(8)《內閣府條例》規定的其他事項;

2. 除遞交書面申請外,還應附上以下文件:

(1)保證書,證明聲明或記錄真實,並已陳述或記錄重大事項,其業務不違反公共利益,人事結構足以從事金融工具業務,有一定的業務損失風險管理能力等;

(2)《內閣府條例》規定的陳述業務內容和方法的文件;

(3)公司章程、註冊證明等;

3. 若公司章程為電子形式的,則應提交電子版章程;

4 .《內閣府條例》規定的實收資本計算方式。


報告要求


從事I類金融工具業務的金融工具業務運營商的會計年度為4月1日至第2年3月31日。金融工具業務運營商必須:

(1)按照《內閣府法令》的要求,編制和保存會計賬簿和憑證;

(2)編制各會計年度會計報告,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首相提交會計報告,報告其業務或財產狀況。必要時,為保護公眾或投資者利益,首相可公布全部或部分會計報告。

(3)編制說明文件,解釋業務和財產狀況,並可受公眾檢查。

(4)依據《內閣府法令》,建立與買賣交易量或其他證券或衍生品交易成比例的金融工具交易責任準備金。

(5)除用來補償與買賣或其他證券或衍生品交易相關的損失以及由《內閣府法令》規定的其他情況外,金融工具交易責任準備金不得被挪用。

(6)在減去固定資產和《內閣府法令》規定的任何其他資產後,計算申報資本、準備金和其他資金總額與可能風險(證券價格波動或其他原因)總額之間的比例,也就是資本與風險比例,並於每月底或《內閣府法令》規定的情況下向首相報告。

(7)資本與風險比率應不低於120%;

(8)金融工具業務運營商可截至3月、6月、9月和12月最後一天編制資本與風險比率文件,並保存三個月,以備公眾檢查。


從事非I類金融工具業務的金融工具業務運營商必須:

(1)按照《內閣府法令》的要求,編制和保存會計賬簿和憑證;

(2)編制各會計年度會計報告,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首相提交會計報告;

(3)編制各會計年度說明文件,解釋會計報告內容,並保存一年,以備公眾檢查。



監管查詢

第一步:首先打開日本FSA的官網:http://www.fsa.go.jp/en/index.html,圖為日本FSA的官網首頁(選擇語言為英文)。


第二步點擊網頁上方菜單欄中“Regulated Institutions(受監管機構)”一項。


第三步:在下圖顯示的機構類型列表中選中紅框所標處“Financial Instruments Business Operators”(金融工具業務運營機構)


第四步:我們可以在下圖中看到紅圈所標出的“Financial Instruments Business Operators”,任意選擇PDF或EXCEL格式打開,也可下載。


第五步:PDF格式文件頁面如下圖,文件一共有11列,顯示了公司的名稱、註冊號、牌照號、地址、聯繫方式、以及機構類型等。


第六步:使用“Ctrl F”鍵便可搜索自己想要了解的公司訊息。

監管投訴

投訴

FINMAC專門處理與金融工具交易(包括股票、投資信托和外匯保證金交易)有關的諮詢和投訴,以公平和中立的態度解決爭議。

1. 投訴方式和費用

客戶可以通過電話、親自上訪或郵件的方式向FINMAC投訴。

投訴處理是免費服務。

2. 投訴解決過程

FINMAC收到客戶投訴後,應開始投訴處理程序,與申請人協商並給出必要建議,同時對投訴事實進行調查。若認為有必要進行互相討論,FINMAC會通知被投訴機構,督促其盡快解決。FINMAC會聽取被投訴機構的建議,通知客戶答案,或通知被投訴機構與客戶進行面對面協商,要求被投訴機構報告協商的結果。

3. 投訴處理時間

一般情況下,FINMAC會在2個月內完成投訴處理。

調解

如果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在投訴處理完成後,可以請求調解。

1. 調解過程

當調解請求接受後,調解程序開始。申請人必須提交3份以上書面聲明,闡明主要辯解觀點,以及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爭議解決調解員可以要求雙方或目擊人參加面談。調解過程中,如果各方達成協議且接受調解員的解決方案,則必須簽訂解決協議,並向爭議解決調解員提交一份副本,由調解員簽字和蓋章。

2. 調解費用

申請人應在收到調解請求接受通知函之日起10日內向FINMAC支付調解費,支付方式可以通過電匯匯至FINMAC指定的銀行賬戶。

3. 調解處理時間

一般情況下,從接受調解請求之日起,爭議解決調解員會努力爭取在4個月內完成調解程序。


處罰實例

常見問答

 詳情請點擊此連結:https://www.fsa.go.jp/en/others/index.html

相關鏈接

日本東京工業品交易所:http://www.tocom.or.jp

日本銀行:http://www.boj.or.jp/en/index.htm/

日本財務省:https://www.mof.go.jp/english/index.htm

預金保險機構:https://www.dic.go.jp/english/index.html

日本首相及其內閣:http://japan.kantei.go.j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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