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名不換質!ESMA戳破「事件合約」偽裝,零售客戶禁令照樣適用

作者:FX110

時間:2026-07-06 1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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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日前公開發聲,提醒所有金融機構:別以為給產品換個“事件合約”的新馬甲,就能繞過歐盟對零售客戶銷售二元期權的多年禁令。監管看的是產品實質,而非商業包裝。

這份聲明同時面向金融機構和各成員國主管當局,背景是近年來全球預測市場持續升溫,散戶參與度明顯上升,ESMA對此保持高度警惕。

按照ESMA的定義,所謂“事件合約”,就是針對某個未來事件的是/否結果,約定固定賠付或零賠付的協議,本質上具有二元收益特征。

但ESMA進一步指出,并非所有事件合約都算作金融工具——這得看合約所涉及的問題是否落在MiFID II(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令)的管轄范圍內。一旦落入該范圍,這些合約就屬于衍生品,必須遵守各國針對二元期權的產品干預規則。這些規則最早源于2018年ESMA推行的臨時性全歐禁令,后來被各國永久性法規取代,至今仍明確禁止向零售客戶營銷、分銷或出售此類產品。

ESMA特別強調,產品叫什么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其結構和運作方式。公司必須認真進行法律分析,判斷產品是否觸發了干預措施,并始終以誠實、公平、專業的態度,把客戶利益放在首位。

針對市面上一些事件合約附帶“利息券”或“獎勵金”的做法,ESMA也明確回應:這類利息返還并不改變合約本身的二元本質,不能以此為由逃避監管。

另外,ESMA還重申了一條基本規則:凡是在歐盟境內提供涉及金融工具的投資服務,無論服務對象是零售客戶還是專業客戶,都必須事先獲得MiFID II授權。也就是說,哪怕只面向非零售客戶,只要你的事件合約構成金融工具,照樣得拿牌照才能干。

ESMA還提醒,某些事件合約可能同時被歸為賭博活動(受各國博彩法約束),或者如果以代幣形式出現且不構成金融工具,則可能劃入MiCA(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規)的范疇。但無論如何,任何企圖繞開產品干預規則的行為,都被視為違規,ESMA明確表示禁止參與此類規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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