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將詐騙贓款轉為加密貨幣 新加坡投資經理被判入獄

作者:FX110

時間:2026-03-08 08: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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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投資經理僅因社交媒體上結識的陌生人的指示,便協助完成了一條1公斤金條的銷售。他從陌生手中收取金條轉售給珠寶商,再將所得現金兌換成加密貨幣。調查發現,這根金條竟是用一名中國詐騙受害者的贓款購得。

3月6日,43歲的蔣德勝(音譯)對一項協助轉移犯罪所得收益的指控認罪,被判處五個月監禁。

稀里糊涂成洗錢工具 賺取3200美元傭金

法庭文件顯示,這名中國籍被告于2024年8月30日在社交媒體上結識了一名僅被稱為"Mei Se Hui"的人。對方稱有位朋友需在新加坡出售金條換取加密貨幣,請求蔣德勝幫忙。蔣當即應允。

當天,蔣按指示從一名陌生男子處取走金條及一張收據。收據顯示,該金條當日以114,626美元購得。同年9月1日,蔣將金條以10萬美元的價格售予一家珠寶商。

隨后,蔣根據"Mei Se Hui"的指示,向一個陌生人的數字錢包進行了兩筆加密貨幣轉賬。他先給了朋友10.2萬美元現金,換得約9.6萬美元的加密貨幣,再轉入"Mei Se Hui"提供的數字錢包。法院獲悉,蔣在此次交易中獲利3200美元。

2024年9月2日,新加坡警察部隊接獲情報,指中國發生的一起詐騙案的部分贓款被轉入新加坡。警方追蹤發現,部分贓款被用于購買8月30日的一條1公斤金條,并確認這正是蔣9月1日出售的那條。隨即蔣于9月10日被捕。法庭文件顯示,將金條交給蔣的男子已于9月1日離境。

FX110網提醒

值得警惕的是,這類操作如今并不少見——詐騙團伙往往利用普通人“賺點傭金”“幫個忙”的心理,將洗錢環節層層外包。很多人因為一點蠅頭小利,不知不覺淪為他人洗錢的工具。

在此提醒廣大公眾:切勿因一時小利,成為犯罪幫兇。對陌生人的“委托”要保持清醒,對涉及大額現金、黃金、虛擬貨幣的“跑腿業務”要多打問號。一旦卷入犯罪所得轉移,不論知不知情,都可能面臨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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