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電影人黃栢鳴內幕交易罪成,香港證監會檢控獲勝

作者:FX110

時間:2026-05-25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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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知名電影制作人、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天馬影視”)前主席兼控股股東黃栢鳴(男)內幕交易罪名成立。該案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起刑事檢控。

經過為期16天的刑事審訊,法院認定黃栢鳴蓄意不當使用其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及控股股東期間獲取的內幕消息,在內幕消息向市場披露之前,多次建議其胞妹買賣天馬影視股份。法院將案件押后至2026年6月9日判刑。

案情顯示,2017年,黃栢鳴在商討出售其所持天馬影視控股權益的過程中,獲悉了多項非公開的股價敏感資料,包括簽訂了一份諒解備忘錄,以及收取了一名潛在買方支付的1000萬港元誠意金。

2017年8月25日,黃栢鳴收到該筆誠意金后,隨即向其胞妹轉賬合共200萬港元。其胞妹同日便開始購入天馬影視股份。自2017年8月30日起,黃栢鳴多次通過WhatsApp向其胞妹發送訊息,就買入天馬影視股份的具體時間和價格提供建議。

結果,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間,黃栢鳴的胞妹以遠低于2017年10月25日(天馬影視控股權益消息公布當日)的市場股價,先后買入了超過900萬股天馬影視股份。其中絕大部分股份的買入資金,均來自黃栢鳴的上述轉賬。

法院在裁決中明確指出,黃栢鳴在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兼控股股東期間,明知自己掌握該公司內幕消息,仍建議他人(即其胞妹)進行該公司股份交易,行為已構成違法。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Michael Duignan)表示:“本案再次證明,沒有人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任何形式的內幕交易都是對投資者信任的嚴重濫用,更會損害市場的公平與穩健。若有人通過不當使用機密資料謀取私利,證監會必將毫不猶豫地采取果斷執法行動,并公開追究其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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