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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6-09-01 0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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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金融投訴管理局(AFCA)日前宣布,擬將單起詐騙案件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上限大幅提升至126.3萬澳元(約合90.9萬美元),較現行63.15萬澳元的標準翻倍。相關規則草案已進入為期四周的公眾咨詢階段,涵蓋銀行、電信運營商及數字平臺等多元投訴主體。
根據草案,AFCA可將多個受監管實體并入同一投訴案件,并根據各自責任比例分攤賠償。依據《詐騙預防框架》(SPF)受約束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將于2027年3月31日起正式適用新《詐騙規則》;其他金融服務糾紛則沿用更名后的《金融公司規則》。
一次詐騙可牽涉多方,責任劃分更加靈活
AFCA預計,未來多數投訴將涉及平臺廣告、電信傳輸和銀行轉賬等多個環節。新規允許AFCA在審理中隨時增減當事方,并可要求非當事方提供相關記錄。若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關鍵信息,AFCA有權作出對其不利的推斷。專家咨詢費用分擔上限也從5000澳元提高至1萬澳元。
賠償標準調整:直接損失翻倍,間接損失設限
直接經濟損失賠償上限提至126.3萬澳元,超出部分原則上不予受理,消費者不得主動放棄部分索賠以降低門檻。該限額按每起詐騙計算,不因涉及公司數量而改變。間接經濟損失賠償上限為每實體6300澳元,非經濟損失賠償上限擬翻倍至1.26萬澳元,法律及差旅費用仍維持5000澳元。上述金額將于2027年1月指數化調整,實際執行標準可能更高。
2025年全澳報告詐騙損失達21.8億澳元,同比增長7.8%,其中投資類詐騙占8.377億澳元。同期,監管機構已移除超過1.9萬個在線詐騙鏈接。
《詐騙規則》僅適用于2027年3月31日及之后發生的行為。例如,若詐騙廣告和電話發生在此日期之前,但銀行轉賬在之后,則僅轉賬部分適用新規。銀行對早期非SPF投訴仍可能按舊規處理,而僅因SPF加入的數字平臺則無此過渡安排。
AFCA于8月31日啟動磋商,9月3日舉辦線上說明會,書面意見須于9月28日前提交。指定實體須自9月1日起加入AFCA。消費者需先走完企業內部流程,投訴須在知悉損失后六年內或收到內部回復后兩年內(以較早者為準)提出。AFCA計劃11月匯總意見,12月完成審批,最終規則于2027年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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