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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在白宮外,特朗普指天指地指空氣,對記者說:“我是天選之人,所以我挑戰中國。”
23日,在中方宣布對美的反制措施后,特朗普終于喪失理智,在推特上發文稱,“特此命令美國企業尋求在中國開展業務的替代方案。”
所謂“天選之人”就是“奉天承運”,“特此命令”就是“皇帝詔曰”。一個號稱尊重市場自由意志的國家說出這樣的話,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隨后在離開美國赴G7峰會時,特朗普對記者再次聲稱,“我有「絕對的權力」命令美國企業退出中國”。
24日,特朗普再次發布推特稱,“那些完全不懂總統權力和對華政策有什么法律依據的假新聞記者都給我去查閱1977緊急經濟權力法案!”
這一次,特朗普搬出了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那么這項冷門的法律條文真的賦予了總統「絕對權力」嗎?
什么是《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
《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1977年12月,IEEPA由美國第95屆國會通過,美國前總統卡特簽署生效。
根據法案,當美國遭遇到對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的非尋常的來自外部的強烈威脅時,總統有權宣布美國進入緊急狀態,以阻止交易、凍結資產或沒收與威脅相關的國家或個人在美資產等制裁方式予以應對。
截至目前,美國政府以IEEPA為由采取的制裁仍然有效的還有30項,涉及伊朗、哥倫比亞、蘇丹、伊拉克、敘利亞、朝鮮、俄羅斯、烏克蘭、南蘇丹、委內瑞拉等十幾個國家。從采取緊急狀態的原因來看,已有的制裁絕大多數是由于出現戰爭、動亂、恐怖主義威脅、侵犯人權、跨國犯罪等事件。
IEEPA賦予了總統「絕對權力」嗎?
IEEPA賦予美國總統的授權較為廣泛,既可以是全面的干預,也可以是重點的打擊。美國政府可以干預、許可或調查任何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外匯交易、銀行支付、證券買賣,以及進出口、投資等各項活動,禁止或限制美國公民或企業與相關國家開展經貿活動,但前提是認定處于國際緊急狀態的情況下。
25日,特朗普在G7峰會上宣稱,如果他愿意,可以將不斷升級的中美貿易爭端視為「國家緊急事件」。但隨后他又表示,目前并沒有這一計劃。
那么,IEEPA賦予總統的權利有多大呢?
根據IEEPA的規定,總統在行使他的行政權之前需要咨詢國會;總統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后,還需要向國會提交情況說明,解釋行動的理由;而美國國會也可以通過聯合決議終止國家緊急狀態。所以,無論特朗普多么“喪失理智”,美國國會將是阻擋特朗普的最有力屏障。
啟動IEEPA無疑將加劇恐慌
無論如何,特朗普都不太可能把美企撤離中國。根據IEEPA,即使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特朗普也只能夠阻止未來的美國資本轉移至中國,并不能下令關閉現有的工廠,并且會對美國企業的利潤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相反,對華啟動IEEPA將使貿易摩擦升級,毫無疑問會加劇對美國經濟衰退的恐慌。就在特朗普發推要求美國企業退出中國后,短短數十分鐘,道瓊斯指數“閃崩”432點。最終,道指收跌623點,標普500、納斯達克盤中均跌逾3%。